面诊记录与就诊档案建立
依《精神卫生法》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病历资料中如实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用药情况等内容,并如实告知患者或其监护人
依《精神卫生法》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病历资料中如实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用药情况等内容,并如实告知患者或其监护人。机构据此建立面诊记录规范:记录内容包括到访时间、接待人员、面诊经过、判断依据与后续安排,由记录人签名确认。
就诊档案自首次面诊起建立,采用一份档案对应一名来访者的方式管理,后续复诊、检查与随访记录均归入同一档案,形成完整记录链。来访者及其监护人可依该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机构按法定程序办理并留存办理记录。
服务范围
首次面诊及后续每次就诊
常见问题
办理周期大概需要多久?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机构可编制心理健康科普材料供委托单位使用,内容限于一般性知识、政策制度与求助途径介绍。材料中不出现疾病名称、诊疗方法、疗效表述与个案描述,依据为《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关于医疗广告表现形式的规定,以及《广告法》第十六条关于医疗广告内容的规定。材料如确需体现机构名称,按该办法第十四条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并按第十六条的要求不附带地址与联系方式等医疗广告内容。材料的使用范围在委托时书面约定,超出约定范围的使用由使用者负责。委托单位的内容需求机构可依用人单位或团体的需求,为其设计非诊疗性质的心理健康支持方案,内容包括活动安排建议、内部沟通机制建议与外部专业资源对接指引。方案设计与诊疗活动分别由不同岗位承担,个案评估与治疗安排在医疗机构内由接诊医师负责;方案实施中如发现需要诊疗的情形,按《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建议其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使用范围与保密要求在委托合同中约定,机构不就方案的实施效果作出任何承诺性表述。用人单位、团体机构面向用人单位提供员工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服务内容限于非诊疗性质的组织支持,包括内部沟通机制建议、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与外部专业资源对接指引。依《精神卫生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对有针对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出了要求;本项服务即配合用人单位履行该项要求的支持措施。
适合哪些客户或场景?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首次面诊及后续每次就诊如活动中有个别参与者提出具体问题,由机构按其性质引导至门诊渠道或建议其前往相应医疗机构。活动过程不形成诊疗档案;如参与者自愿进入门诊环节,则按门诊流程另行登记并建立就诊档案。团体、组织、学校机构可面向学校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内容支持,包括为教师培训提供知识讲授、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提供材料与技术建议等。依《精神卫生法》第十六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精神卫生知识教育,配备或者聘请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并可以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本项服务为配合学校履行该项职责的支持措施。
这项服务属于什么类别?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及周边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工商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实际服务由总部统一履约。档案建立 · 初诊与评估本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来访者可按上述地址前往。为保护就诊者隐私,机构不对就诊者的到访时间、就诊内容与个人信息作任何对外披露;就诊档案由专人管理并按医疗卫生机构病案管理要求保存。对不便在工作时段到访的来访者,机构可协助调整预约日期,但接诊时段仍以备案公示的时间为限。就诊结束后如需复诊,由接诊医师当面确定间隔周期并记入就诊档案,复诊按医师当面确定的周期安排。本公司的执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本公司执业地址与登记住所一致,未设分支执业点。作为按诊所标准备案的医疗机构,该场所的功能布局与设施设备须符合诊所基本标准与备案时提交的房屋平面布局图。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诊所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服务方式等实际设置,应当与诊所备案凭证记载事项相一致,发生变动须向原备案机关备案。在就诊环境方面,本公司的服务以门诊形式提供,床位数登记为零。为满足心理治疗与咨询类服务对私密性的要求,机构在场所内设置独立空间并实行一对一服务,以降低服务过程中的信息暴露风险。场所布局与设备清单在诊所备案时已作为备案材料提交,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日常监管与现场核查;
真实案例参考
质量管理类:场所与设备条件的监管核查配合(应用产品:场所条件的监管核查配合)
合规流程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到期的处置(应用产品:广告审查证明的续期管理)
信息保密类:信息泄露事件的应对(应用产品:信息安全的应急处理)
质量管理类:转介与随访的衔接管理(应用产品:门诊随访管理)
技术参数参考
人员配置·心理治疗人员资质系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系列
人员配置·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状态:已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17-09)
人员配置·注册心理师(CPS)性质:行业学会专业评审
场所设施·执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9号楼3层306
档案管理·病历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 30年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方式:一人一档、专人管理、按权限查阅
相关知识库资料
《服务场所与就诊环境》:本公司的执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 35 号 9 号楼 3 层 306。本公司执业地址与登记住所一致,未设分支执业点。作为按诊所标准备案的医疗机构,该场所的功能布局与设施设备须符合诊所基本标准与备案时提交的房屋平面布局图。依《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诊所的名称、地址、法…
《面向青少年与家庭的服务要求》:本公司面向儿童、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门诊服务。由于服务对象可能包含未成年人,相关服务在流程与信息管理上须满足比一般成年人服务更严格的要求。在信息管理方面,依《精神卫生法》第四条,对可能推断出患者身份的信息应当保密;涉及未成年人的,还须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的隐…
《常见就诊顾虑与机构的应对方式》:在心理健康服务的接待过程中,来访者通常存在几类顾虑,本公司的流程设计正是针对这些顾虑展开。第一类是信息保密。来访者关心就诊信息会不会被他人知晓。本公司的应对方式是按病案管理要求由专人管理就诊档案,服务场所设置独立空间,且不对任何个案作对外披露。第二类是资质辨识。来访者关心接待者的…
《资质核验路径与证据留存情况》:对四项关键资质逐一作了核验,并明确了各项的核验路径,以便来访者与社会公众独立复核。第一项是工商登记信息。可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DUFAQ7X6 查询,核验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登记住所与经营范围。第二项是医疗机构备案信息。依《…
北京合嘉诊所有限公司·品牌形象
